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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站式结算"?

阅读次数:次 来源:DB电子 发布时间:2026-01-12 09:43

答:本市范围内,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人员名单推送至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给予身份标识,上述人员经基层规范转诊即可在市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或经规范转诊市域外三级医疗机构也可享受"一站式结算",无需救助对象申请,直接享受医疗费用医疗救助。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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