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属三级定点医院看病拿药、住院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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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B电子 发布时间:2026-02-04 15:58
答:(1)大额门诊:起付线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25%,年度限额1万元。
(2)意外伤害门诊:全日制学生(不含大学生)、18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无他方责任人意外伤害的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1000元。
(3)门诊慢特病报销:参保居民患有慢性病的,其病种在84种医保慢特病范围内的,经申请准入认定通过后,按普通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分类享受待遇。
普通慢性病在报销限额内按报60%报销,起付线为500元,同时患多种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按照增加病种限额的50%增加支付限额,关联病种按30%增加支付限额,累计增加额度不超过增加病种中最高病种额度。医保政策明确了不同时享受待遇病种,如:慢性肾脏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特殊慢性病在报销限额内参照住院政策报销。
(4)住院报销:超过700元起付线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5%左右比例报销。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市居民医保管理科,咨询电话:0553-399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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