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欺诈骗保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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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B电子 发布时间:2026-06-09 08:44
案例一:查某某作出无他方责任虚假承诺骗取医保基金案
违法事实:2025年7月11日,芜湖市繁昌区医保分局核查发现查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外伤,做出无他方责任虚假承诺,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
处理结果:7月16日,查某某主动退回医保基金,在核查固定相关证据后,2025年10月15日,医保部门对查某某做出了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的行政处理决定。
案例二:卫生院职工潘某等4人就诊划卡次数异常案
违法事实:2025年8月12日,无为市医保分局核查发现潘某等4名卫生院职工就诊划卡次数异常,存在自己低标准入院、为家人代开药品并进行医保结算、违规办理慢性病并报销等问题。
处理结果:2025年11月21日,医保部门责令潘某等4人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521.72元,处行政罚款24676.03元,并同步将相关线索移交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参保人卜某某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案
违法事实:芜湖市医保部门核查发现卜某某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其存在使用自己医保卡为家人购买药品,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获得非法利益。
处理结果:2026年2月5日,医保部门责令卜某某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25200元,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的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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