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调节价项目备案工作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2-09 16:20信息来源: DB电子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8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规范性,更好支持新技术在临床的应用,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调节价备案工作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网站挂文、邮箱反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26130日发布至202628日结束(为加快文件出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日)。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