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决策过程
一、文件起草工作
2026年1月6日,在充分学习厦门、杭州等地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1.1月6日向卫健、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区医保分局、直属分局,市医保中心,市监管中心,局相关科室征求意见。
2.2026年2月25日,根据收集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修改完善后的《办法》。
3.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在DB电子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
市局规财科对《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项目权限、程序及具体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合法性审查,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集体讨论
2026年4月24日,经DB电子第四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