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7号)和《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医保政策与省级要求全面衔接,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知》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融入省级统筹体系的关键步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发展考量。在制定意义上,本文件是落实省级医保政策要求的直接体现,通过及时对接省级统一规范,确保国家及省级部署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这不仅是提升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是维护医保政策严肃性、统一性的必然选择,对于构建公平、法治、高效的医保制度环境至关重要。在总体考虑上,本文件立足于“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政策的衔接性与可操作性,既坚决落实省级规定,又兼顾我市实际情况,力求实现政策平稳过渡、群众待遇无感衔接,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一)酝酿起草阶段
2025年1月2日,根据省级政策文件,全面分析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征求意见阶段
1月3日,征求各县市区分局、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意见。
(三)修改完善阶段
1月10日,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通知》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联合印发
2025年1月16日,经 DB电子、市财政局联合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本《通知》旨在通过系统性的政策调整与衔接,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与省级要求全面对接、平稳过渡。核心目标是严格执行省级统一待遇政策,规范基金支付范围,实现医保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具体致力于优化城乡居民医保“两病”保障水平,提升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统一性与精准性,并建立引导有序就医的异地转诊待遇机制。通过上述举措,力求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前提下,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公平、适度、可靠的医疗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五、主要内容
《通知》根据省级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工作提出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政策衔接路径。严格执行省级统一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对尚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继续按本市现行规定执行,逐步实现与全省政策并轨。
(二)调整“两病”支付限额。2025年1月1日起,高血压、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调整为350元/人,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限额为500元/人,报销比例50%,不设起付线,限额含普通门诊额度。
(三)规范门诊慢特病管理。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目录、认定标准与编码,取消过渡期病种。优化各病种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对血友病等实施定点管理,具体办法由 DB电子另行制定。
(四)统一异地转诊待遇标准。城镇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参照省级居民医保政策执行。急诊抢救及已办转诊人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各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转诊人员各降15个百分点。跨省政策维持现行标准。
六、创新举措
建立平稳有序的政策过渡机制。创新性地采取“省级政策强制统一”与“地方政策逐步归并”相结合的双轨制过渡方案。一方面,对省级已明确统一的待遇政策,如基金支付范围坚决执行,确保政策权威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对省级暂未统一的我市原有特色政策(如城乡居民医保大额门诊、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包干等),暂按现行政策执行,逐步平稳过渡至全省统一。
实施“两病”保障的优化调整。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行优化。一是调整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350元/人,两病并发500元/人),使保障水平与疾病负担更匹配。二是保持“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的惠民政策,降低了患者门诊用药的经济门槛。
推进门诊慢特病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以省级目录和标准为基准,启动“取消过渡期病种”与“分病种设定年度限额”的精细化管理改革,并针对血友病等特殊病种探索定点管理,旨在提升基金使用精准性的同时,确保重症患者得到持续、规范的诊疗服务,为后续制定更科学、更精细化的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奠定坚实基础。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协调与责任落实。成立由 DB电子、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分局、医保中心及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信息畅通、协同有力、责任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
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培训。制定详细的宣传解读方案和培训计划。对内,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及临床医师进行专题政策培训,确保其准确理解和执行新政策。对外,通过医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以政策问答、图解、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参保群众精准传递政策要点,特别是“两病”待遇调整、异地就医新规等变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
八、解读人、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 DB电子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解读人:李焱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87965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