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10-30 18:08
来源: DB电子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51029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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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芜湖市灵活就业医保能享受哪些生育补助(非生育津贴) |
| 来信时间: | 2025-10-29 11:13 |
| 来信内容: |
灵活就业医保持续缴纳中,女性已孕
1、想咨询具体能享受那些生育补贴政策
2、产检补贴如何领取和使用,产检补贴与医保统筹是否冲突,若不能同时使用哪个更划算。
3、产后是否能领取生育补助,具体领取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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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DB电子
   答复时间:2025-10-30 18:08
答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生育待遇”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照我市现行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2、您的产检费用可持本人医保卡在医疗机构结算,产检费用和医保门诊统筹不可重复报销,妊娠 7 个月(含 7 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产前检查 700 元/人次。产检持卡结算不足700元的可带产检资料至窗口补报销差额部分。3、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 天×98 天。您可通过皖事通或者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线上申请,也可至线下窗口报销,具体操作步骤已电话告知您本人。 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 DB电子综合科,电话:0553-3880535。
DB电子 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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